102年度財經新聞忠實報導獎10月開始報名

「102年度財經新聞忠實報導獎之評選活動」活動辦法

一、緣起:

生活在現代的閱聽大眾,每日透過媒體所接觸的資訊猶如瀚海。其中,最常接觸的訊息莫過於財經新聞,例如,中央銀行升息半碼、金融海嘯…等等,幾乎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共同的經驗與疑問。特別是隨著全球化腳步的加速,任何一個區域或國家的細微變化,都有可能會影響每一個人原有的生活。

但不可諱言的是,我國自1988年解除新聞管制及報禁以來,報業壟斷時代結束,各媒體猶如雨後春筍般發展。尤以1990年代開始有線電視及網際網路相繼出現,各媒體就如百花齊放一樣加速發展;在手機、行動裝置等新型態媒體出現後,更使新聞資訊市場成為一個完全競爭的環境。

影響所及,新聞媒體工作者在激烈競爭之市場環境下,常因此而忽略了媒體應有的社會責任與專業倫理,所傷害的是新聞報導的公正客觀與正確性。

而新聞報導的公正客觀與否,「正確」(accuracy)是極重要的原則,新聞報導不正確,不僅會影響新聞媒介的公信力,更會影響新聞媒介傳遞資訊及監督、整合的社會功能。一旦社會公眾對新聞自律普遍產生信心不足時,連帶對新聞媒體的信任感也會降低,進而引起社會價值的扭曲,增加社會的不安感。倘媒體自律功能不彰,更奢談新聞自由,而我們行之有年的民主政治制度及價值觀也將受到挑戰及動搖。因此,如何提升忠實新聞報導實為新聞自律之首要任務。

而前述之財經類新聞既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若是錯誤或不正確的財經訊息,最終都可能帶給社會大眾難以承受的負面影響。因此,忠實報導財經資訊,協助社會大眾理解財經議題與政策背後的脈絡與運作方式,以及它們是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影響我們的生活,使之成為耳聰目明的閱聽人,甚至在生活中做出高品質的決策自屬重要。

二、目的:

  1. 倡導媒體及新聞從業人員應就新聞事實忠實呈現,公正且客觀地呈現新聞,避免誤植資訊。
  2. 鼓勵媒體從業人員以純粹、不渲染的方式,忠實呈現財經新聞報導。

三、獎勵對象及報名方式

(一)獎勵對象:凡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平面媒體(報社、雜誌社、電子媒體之新聞從業人員(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在101年10月1日至102年9月30日發表、刊登之作品。

(二)報名方式:

  1. 由所屬媒體事業機構推薦,報名件數不限。
  2. 由本人直接報名參賽,報名件數不限。
  3. 為擴大社會參與,本活動歡迎民間團體主動向主辦單位推薦優良作品,推薦數量以6件為限,推薦獲選報導之民間團體獲頒獎牌1幀。

四、參賽作品要求

  • 電視即時新聞類:針對單一事件或議題之即時新聞報導。
  • 報紙即時新聞類:針對單一事件或議題之即時新聞報導。
  • 雜誌專題新聞類:針對單一事件或議題以完整報導的方式呈現。

五、評審辦法

(一)由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遴聘學者、專家及社會賢達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所有評審事宜。

(二)評審標準:

  1. 具平衡報導:呈現新聞事件的正反、多方意見,且公正客觀地報導。
  2. 經多方查證:向新聞當事人、權責機關、事務專家、新聞旁觀者等查證。
  3. 清楚明確地標示可曝光的消息來源,且正確地直接引用消息來源所陳述。
  4. 主觀錯誤之避免:主觀錯誤主要為意義或解釋的錯誤,其定義為,記者選擇報導內容或解釋新聞時,省略、遺漏、扭曲、過份強調或淡化某事實等,也包括不正確的標題、遺漏重要資訊等。建議評審方向為:是否遺漏重要事實、強調的重點是否不適當、解釋事實的意義是否不正確、是否誇大事實、是否捏造或猜測事實、引述言論是否不正確、分析事件原因是否不正確等。
  5. 客觀錯誤之避免:客觀錯誤包括事實錯誤與機械錯誤,人名、職稱、年齡、地名、時間、地點或數字等事實誤植。

六、獎勵辦法

(一)初審:

各獎項經評審委員選出入圍作品8名,若作品未達標準,得不足額入圍,入圍名單將事先公布。

(二)決審:

各獎項由入圍作品中評選出優勝獎各3名,並以公開方式表揚。

(三) 獎勵方式:

  1. 電視即時新聞獎:即時新聞獎頒發獎金5萬元,每位記者獲頒獎座1座。
  2. 報紙即時新聞獎:即時新聞獎頒發獎金5萬元,每位記者獲頒獎座1座。
  3. 雜誌專題新聞獎:專題新聞獎頒發獎金5萬元,每位記者獲頒獎座1座。
  4. 獲選報導所屬新聞事業機構獲頒獎牌1幀。
  5. 推薦獲選報導之民間團體獲頒獎牌1幀。
  6. 所有入圍者頒發入圍證書乙紙。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活動辦法公布日起至102年10月4日止,信封請註明報名參賽「102年度財經新聞忠實報導獎之評選活動」,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親自繳交或掛號郵寄至「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116台北市木柵路一段17巷1號傳播大廈一樓)

(三)徵件範圍:自101年10月1日至102年9月30日所公開發表之作品。

(四)參賽作品規格:

  1. 平面媒體類:
    1. 報名表一式五份。
    2. 參賽作品列印A4直式橫書樣稿五份,並加裝封面。
  2. 電視媒體類:
    1. 報名表一式五份。
    2. 五百字以內之內容摘要及旁白文稿。
    3. DVD光碟一式五份。

(五)其他注意事項:

  • 每份報名表限填一個獎項資料,由媒體機構推薦者須經所屬單位查驗屬實,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信後始屬有效;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上簽名或標示記號。所有參賽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 為維護公平競爭原則,參賽者請詳細確認作品報名類別,每件作品限報名一個獎項。
  •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 參賽作品不得為政府各機關單位或民間團體購買之宣導廣告露出內容,民間團體推薦作品請勿薦送與該團體相關活動報導之新聞。

八、著作權問題一

得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之獎金、獎狀或獎座。

九、著作權問題二

本獎勵活動自受理報名時起至頒獎結束期間,為因應活動宣傳之需,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應同意授權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世新大學無償使用;得獎作品亦得由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世新大學,以任何形式留存及日後非營利無償使用。

十、洽詢方式

若對本活動辦法有任何疑義,請洽詢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曾驤川,聯絡電話:(02)2236-8225#4156;E-mail:nationalpresscouncil@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