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屆優質新聞獎」活動正式起跑

【本刊訊】
內政部長江宜樺於6月29日主持「第七屆優質新聞獎」起跑活動,江部長在致時表示,政府辦理此一活動,主要是期望媒體在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以及兒少保護案件的時候,不要揭露與被害人資訊有關的訊息。感謝媒體共同來關心新聞媒體報導以及婦幼人權之間分際的問題,也顯示大家都有心在兩者之間找到妥適的規範。

內政部長江宜樺主持「第七屆優質新聞獎」起跑活動

江部長並邀請出席的媒體代表「讚」台響應「第七屆優質新聞獎」活動的起跑,象徵著此一活動正式展開。

活動開始,江部長江首先致詞表示,最近這些年,由於社會快速的變遷,以及新興媒體的出現,讓大家發現傳統媒體的傳播方式,現在已變得非常多元化。同時,不管是傳播發出的方式、接收的方式,以及收受到的時間、解讀的速度等等,都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包括政府部門在內,都在不斷的調整自己的步驟跟習慣,以因應這樣一個新興時代的來臨。

而就大家所最關心的新聞報導內容,以及它所可能引發的爭議來看,大家應該都會同意,在資訊這麼大量的擴充,被某些人批評資訊這麼氾濫的情況下,如何維持言論自由和私人隱私,或是社會對於媒體一些報導內容的妥當性能夠保持一個恰當的拿捏,江部長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

就政府部門來說,最重要的是從法規面、政策面,希望能夠幫忙整個社會,包括一般大眾,以及相關的業者,從各方面來加強這一部分。所以透過許多法規,像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期望媒體在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以及兒少保護案件的時候,不要揭露與被害人資訊有關的訊息。政府也透過種種的方式來宣導這樣一個理念。

為此,內政部從民國93年開始就辦理優質新聞評選活動。江部長特別指出,去年主持優質新聞評選結果的感覺很溫馨,因為獲獎者有許多是年輕的記者朋友,才剛進入這個行業不久。這個獎的頒發對他們而言,不僅是很大的肯定與鼓勵;也相信對其他的同業有見賢思齊的作用。那就是除了如實的將事件的內容報導給社會大眾知道外,又能夠報導的非常精緻,不會侵害到相關或是被害人的隱私。

另外,江部長也特別感謝《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的協助,使這個活動能夠順利的推行。

出席此一活動的媒體代表包括:《中央通訊社》陳申青社長、《台灣電視公司》劉麗惠副總經理、《民間全民電視公司》新聞部胡婉玲經理、《公共電視》何國華經理、《客家電視台》新聞部李儒林經理,以及《衛星電視公會》陳守國執行長等多人。學者專家代表則有:《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洪瓊娟委員、王育敏委員,《世新大學》廣電系謝旭洲主任,《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賴祥蔚主任,以及《台灣大學》社工系劉淑瓊副教授等人。

在接下來進行的「被害人隱私v.s.言論自由」座談中,與會的媒體代表對於網路訊息的再現,公視的何國華經理強調,查證仍是絕對必要的程序。台視劉麗惠副總則表示,過去老師教導不應「有聞必錄」,而在今天這個年代,媒體人反躬自省,「有影必播」也是不可以的。這從SNG出現之後,就一直不斷的在挑戰電子媒體,在運用影像畫面的時候,心態的正確性。因此,不斷的在職訓練是必要的。New Talk莊豐嘉總編輯則提出一個觀念與大家分享,主流媒體所造成的影響固然很大,但以現在年輕人接受訊息的情形來看,上網搜尋已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類似霸凌新聞所產生的傷害,在網路上是期期存在的;而這樣的傷害也不會因為主流媒體的不報導而不存在。陳守國執行長則表示,網路有比主流媒體更強大的社會守護功能,也會自我修復,但傷害可能已經造成了。因此,對於網路的亂象,主流媒體不宜推波助瀾,而應該堅持原有層層把關的「守門人」功能。另外,大家也應思考「正義」與「手段」的比例原則;更期待政府公權力在網民「浪漫的正義」興起前即採取一些措施,避免產生「人民公審」的現象。

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陳清河秘書長宣布「第七屆優質新聞獎」活動開始

 

江宜樺部長主持「被害人隱私v.s.言論自由」座談會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