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主辦的「102年度金視獎」自4月1日開始受理報名至20日止,今年「個人技術類」新增3獎項,「節目類」獎項亦略有變動。
根據獎勵要點規定,今年的獎勵項目仍分七大類,分別是一、節目類,又細分為「最佳地方新聞節目獎」、「最佳公共論壇節目獎」、「最佳地方發展節目獎」、「最佳觀光休閒節目獎」、「最佳教育文化節目獎」。二、個人技術類,又分「最佳地方新聞節目主播獎」、「最佳節目主持人獎」、「最佳專題報導採訪獎」、「最佳節目企編獎」、「最佳攝影獎」。三、社區服務獎。四、公用頻道經營獎。五、創新營運類,又分「數位內容及服務創新獎」和「數位化推動獎」。六、個人貢獻獎。七、年度系統表現獎。
節目類和個人技術類各獎項入圍者將可分別獲得獎狀1面,最佳者將可獲得新台幣10萬元及獎座1座;社區服務獎、公用頻道經營獎,入圍者將可分別獲得獎狀1面,前2名將可分別獲得新台幣10至15萬元之獎金和獎座1座;創新營運類,得獎者將可獲得新台幣10萬元和獎座1座;個人貢獻獎,得獎者頒給獎座1座和獎金新台幣10萬元;年度系統表現獎,得獎者將可獲得新台幣25萬元及獎座1座。
報名「102年金視獎」參賽作品請寄:台北市木柵路一段17巷1號傳播大廈1樓,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收,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102年度金視獎報名文件」。郵寄者,應以掛號為之;以報名日期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自送達者,以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30分以前送達報名地點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